释界心 余世磊
早期佛教中的灯明(梵名,巴Dipa),指灯火之明。又称灯,亦指供奉于佛前的灯火,有油火、蜡烛火等类,是佛前六种供具之一,更有传灯法会是日常佛事中重要的内容。
佛教传于中国两千余年,灯明受到佛教徒的重视,其形式和表义在中国佛教里不断丰富和发展。进入近代,随着爱迪生发明了电灯,改变了人类传统的用油、蜡烛等其他照明的方式,也在改变着佛教的灯明。当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照明方式的出现,也给佛教灯明的变革带来了新的契机,并且影响到寺院的建筑、佛事的开展等。如何使佛教灯明适应现代化的发展,使佛教的传统礼仪得到传承,更多地保持佛教本身的主体性,成为摆在佛教界和有关学科的一个课题。今天,在这里召开的“灯光在古建及佛教寺院的运用”研讨会,就是讨论这一课题,很有现实意义。
我觉得,应充分发扬佛教契理契机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促使佛教灯光照明现代化,注重灯光在佛教寺院的应用,对于新时代进一步弘扬佛法,发挥佛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功能,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佛教里使用“灯明”的缘起,根据《四分律》卷第五十中记载:由于当时诸比丘,所居之室昏暗,佛陀则允许燃灯。需油与油、需炷与炷、需器(盏)与器。
灯明分二种:其一为仅用于礼拜、诵经时始点燃者,其二为不分昼夜常点燃的长明灯,又称常明灯,或无尽灯。
佛教灯明依据燃料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如《法华经》卷七《陀罗尼品》,列举酥灯、油灯、诸香油灯、优钵罗花油灯等七种;旧译《华严经》卷十六,列举宝灯、摩尼灯、漆灯、沉水香灯、一切香王灯、无量白光焰灯等十种,其中酥油灯在藏传佛教寺院内更是广泛应用。
为了合乎佛法,佛对灯明也制订了许多戒律:
《四分律》卷五十记载:诸比丘并请问佛陀,灯应置何处?佛陀说可置于床角瓶上。如果置于壁间,则须防蚁食。如果灯昏暗欲灭,须提灯炷;如果怕污手,也可做灯箸。由于箸易烧故,则允许用铁做。
《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五记载:于燃灯时,须先燃舍利、佛像前灯、次燃厕灯。若遇坐禅之时,应燃禅坊中灯;燃时先须启白大众。再次则燃经行道处、阁道端处之灯。若油足用,厕灯应竟夜不熄。若熄灯时,须先从经行处、次阁道端处、禅坊等处,次第熄去。熄禅坊灯时,不可卒然灭去。应先启白大众:“诸大德!诸敷褥,灯将熄矣。”
又根据《五分律》卷十八等记载:佛陀允许在布萨、说戒时燃灯,但是夏夜燃灯容易伤害小虫,所以应该做灯笼,可以铜、铁、瓦、木等为材料,如果笼有空,应以纸绢及薄物掩盖,以免虫入于笼内。这样,便产生了灯笼。除了用纱、纸、竹木、金属做成的灯笼,还有用石头等做成了具有装饰作用的灯笼。根据佛陀的这些戒律和教导,在佛教里便出现了许多特有的灯明法器。现代社会广泛使用的壁灯、地灯以及各种材料制作的灯都是受到佛教灯明的影响与启示。
佛教还有专门点燃众多灯以供养佛的法会,叫作万灯会。为忏悔与祈求灭罪,以万灯供养佛、菩萨的法会。与献花供养相同。现在,日本极盛行此种法会,东大寺将其列为一年中重要佛事之一。
在佛教中,灯明不仅具有照明的作用,它还表达了许多深刻的含义。
灯明为佛教的六种供品之一,与其它五种(水、涂香、花、饮食、烧香)表佛教六度之意,水表布施,涂香表持戒,花表忍辱,饮食表禅定,灯明表智慧,烧香表精进。从古至今,花、香、灯火仍为最通常之供物。
光能够破除黑暗,在经典中经常把法和智慧比喻为灯,法灯就是这样得名。以智慧照破愚痴暗障,就像无明长夜中有了灯炬一样。《大般涅盘经》卷二十一说︰“烦恼暗故,众生不见大智,如来以善方便燃智能灯,令诸菩萨得见涅盘常、乐、我、净”。佛教中把把法脉称为法灯,传法脉被称为“传灯”,延续法脉就成为“续法灯”,法脉永久,是为“无尽灯”。禅宗有经典《景德传灯录》、《五灯会元》,其中的“灯”就是这个意思。
以灯供佛有很大的功德。据经典中说:若在佛塔、佛寺、佛像、以及经卷之间,燃灯供养,有很大的功德。《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中说:“若人奉施灯明,能有十种功德:一者照世如灯;二者随所生处,肉眼不坏;三者得天眼通;四者于善恶法,得善智慧;五者减除大暗;六者得智慧明;七者流转世间,常离暗处;八者具大福报;九者命终生天;十者速证涅盘。”据《佛说施灯功德经》云:“若有众生于佛塔庙,施灯明者,得于四种可乐之法。何等为四,一者色身,二者资财,三者大善,四者智慧。”也就是说,点灯供佛的人,可以获得相貌庄严、资财充足,具备善根和大智慧。
在寺院中点灯,还有一种共修的意义,点灯就是在庄严道场,令众生生起敬仰之心,而点灯又象征光明的智慧,能除黑暗的烦恼。在新的一年里燃灯供佛,有照耀前途之意。祈求佛菩萨加持新的一年平安顺利,再加上人们在新年时,都希望未来能有个光明的开始,为了满足这样的心情,于是便向佛教寻求能祝福来年的祈愿仪式。尤其是在新春阖家团圆时,将到寺院点灯当成全家共同参与的新春活动,别有一番凝聚和乐的气氛。佛教的点灯,尚有以供养诸佛菩萨,来培养内在的供养心与恭敬心,同时也希望藉由灯的象征意义,来激励自己能够精进不懈、破除内心的无明黑暗。
佛教鼓励人们点光明灯的原因,除了祈福之外,主要是希望人们能够发善心、立善愿,进而接触佛法,为自己积聚觉悟成佛的资粮,这样才是真正的消灾解厄、转运得福。如今很多寺院在殿堂内摆放的千佛光明灯、莲花灯就是给大众祈祷所用,而且都是采用现代的灯光照明设施。
契理契机,历来被强调为弘扬佛法的基本原则。契理,谓符合法界本来的真实、真理,亦即符合佛法万古不易之理;契机,谓适应时机与众生的根机。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的生活方式和人心也是不断变化的,佛教的弘扬,因而不能不因应时机有所发展变化。佛教在人间近三千年的弘传史,便是一个应时契机与时俱进的过程。近代,中国社会面临重大的社会变革,民主、科学思潮不断冲击,佛教的发展出现生存危机,于是乃有太虚大师等一批大德,力倡改革整顿,奋力掀起一场佛教复兴运动。当代则有赵朴初居士提倡人间佛教,体现了适应社会、以人为本的佛教精神。
作为佛教法器的灯明,自然同样应体现佛教契理契机的精神。佛教的灯明,不但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而且要大力引进现代化照明技术,使古老的佛教灯明产生从未有过的效果,令寺院更加庄严肃穆,美仑美奂。现在的寺院,特别是城市的寺院,普遍安装使用现代化的照明,使寺院环境大为改变,佛事活动更具排场,使信众更加感受到佛法的伟大,体验法喜禅悦。另一方面,也使寺院成为城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尤其是寺院古典建筑的风格配合现代化灯光照明比民用建筑照明效果更具特色意境。
但我以为,值得注意的是,佛教的灯明作为法器、佛事,应该始终把握契理的原则,也就是要符合佛法,不宜偏离佛陀的教导。否则,寺院看上去满院灯火,金碧辉煌,而失去了佛教的氛围,就与寺院不协调,而让人感觉花里胡哨了。因此,我以为佛教灯明在适应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1、如法原则
不管佛教灯明怎样现代化,电代替了油,烛台、灯台或灯笼的用材更加考究,制作更加华美,但作为佛教灯明,必须如法,给人以佛教的庄严感。对于不同处所,不同时间,用不同的灯,应该依据佛法,熄灯、点灯也必须遵循教规。在表义上,灯明同样要具备表智慧、表人格的含义,同样要具备能获得功德的作用。
2、庄严原则
佛教灯明不是越多、越华丽越好,而且注重与寺院环境的协调统一,以灯明更加衬托寺院的清净庄严。佛殿除昼夜长点的长明灯外,也可设置装饰灯,如在佛像周围设灯,表现佛“放百千亿大光明云”的神异效果,使人对佛更产生崇敬感、亲近感。在寺院里做佛事,点亮一些装饰灯,让神圣的佛陀庄严的佛殿与天籁之音的佛事相映生辉,更加体现佛教的氛围。另外,虽然是新式照明灯具,但在造型上应该尽量保持传统,如灯台、灯笼等做成过去的形状,更多地保留佛教的传统和礼仪。
3、节约原则
佛教是最反对铺张浪费的,佛教灯明一定要本着节约原则。对于佛前供的长明灯,寺院里一般的照明灯,应该选用一些功率较低的节能灯,其他装饰灯也不宜过分华丽铺张,同时要控制用灯的时候、时间,尽量节省花费,珍惜常住所用,效果与节能配合,节假日与平常日、前半夜与后半夜计划好。
4、照明方式
保护建筑,在建筑上少安装灯具,大面积照明为基础风格。从远处隐藏大功率投光灯;在建筑内部、屋檐上使用夹式的微型灯具,不在建筑上打孔安装,小面积点缀照明风格。
5、照明控制
效果方面加一些缓慢的严肃的动态感,烘托禅的意境。
6、美化原则
对于在城市或一些风景区的寺院,可以考虑使用一些室外景观灯,如大殿、宝塔等佛教建筑,在夜晚的景观灯的照明下,更加巍峨、恢弘。但我以为,这种景观灯的使用,应该区别于其他建筑,应该具有佛教灯明的独特性,有佛教寺院的独特性。如何用光?怎样用光?对于这些,我是个外行,期待建筑、照明方面的专家拿出宝贵的方案并用于实践。
总之,佛教灯明应该适应现代化,让先进的科学照明技术为古老的佛教更添光彩,成为新的佛教文化的一部分,使“人间佛教”与人间结合得更加紧密,把“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事业不断发扬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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